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重污染破坏河湖生态者将受到刑事处罚
2023-07-11 12:20:16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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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1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据介绍,省水利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我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审判机关将如何发挥职能守护河湖生态安全?

“加强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千秋大计。”针对此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表示, 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用最严法治守护河湖生态安全,努力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对河湖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依法严惩向河湖倾倒排放固体废物、污水、非法采砂、破坏重点水利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让严重污染破坏河湖生态者受到刑事处罚。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依法追究侵害河湖生态者的民事责任。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河湖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和执行,依法及时受理水利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准予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河湖安全。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不定期开展座谈、疑难问题研讨、联合调研等,加强各部门间信息交流,及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间的双向衔接,合力打击涉河湖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以罚代刑、违法免刑免罚等问题。结合审判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通过司法建议等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和完善执法的意见建议,助力提升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的协作,促进生效裁判依法得到切实执行,修复好受损的河湖生态。

三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加强重点案件督导和通报,指导相关法院办好重点案件,保护、修复好河湖生态,着力培树涉河湖安全指导案例,为行政执法、司法提供规则指导,为人民群众提供守法引领,实现生态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与水利部门建立涉河湖安全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不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和审判典型案例,震慑涉河湖违法犯罪,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守护河湖生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讲好新时代河湖保护法治故事,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来源:大河报 编辑:王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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