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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平台拒绝下架“标题党”侵权视频,搜索引擎公司起诉获赔十多万元
2023-02-13 19:59:00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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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北京四中院了解到,该院于近日二审审结一起涉平台拒绝下架侵权视频案件。在该案件中,A搜索服务为某著名搜索引擎公司(以下称A搜索引擎公司)开发运营。该公司称,某短视频平台的视频发布者发布的视频标题与内容严重不符,其“标题党”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在向短视频平台投诉无果后起诉其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短视频平台承担名誉权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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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于近日审结了一起平台拒绝下架侵权视频的案件。图片来源/北京四中院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A搜索引擎公司称,在上述短视频平台注册的某自媒体账号发现三段侵权视频,标题显示“女子微信异常,使用A搜索客服电话被骗万元”。A搜索引擎公司表示,实际打开视频播放可知被骗女子使用的为其他搜索引擎,并非视频标题中提到的A搜索服务。搜索引擎公司认为,侵权视频标题与内容严重不符,该“标题党”行为已经侵犯其名誉权,于是向短视频平台发起多次线上投诉,但该平台均拒绝删除涉案视频, A搜索引擎公司为此起诉视频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A搜索引擎公司的起诉,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视频平台辩称,平台的《投诉指引》明确载明,权利人委托代理人发出侵权投诉通知的,代理人必须提供权利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权利人的完整签章。搜索引擎公司的投诉由个人用户发起,并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其投诉通知与营业执照也未加盖搜索引擎公司官方签章,因此该公司的投诉属于没有按照《投诉指引》进行签章等形式齐备的无效通知,平台不直接下架的行为无过错。

但搜索引擎公司并不认可该说法,其认为视频平台面对多次投诉仅以“直接联系原发媒体沟通删稿”“投诉理由不充分”予以回应,却并未告知权利人投诉不合格需要补充手续,因此平台并未积极履行平台责任。

针对本案,法院认为,涉案视频画面中展示的搜索引擎并非原告公司运营的A搜索引擎,而标题却显示为“A搜索”,在未观看视频或未注意视频内容的情况下,该标题容易使普通公众误认为涉案侵权视频中女子被骗是因为原告公司提供的搜索服务有误。标题与视频内容不符,会不恰当地降低原告公司的社会评价,已构成对原告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法院认为,对于A搜索引擎公司的投诉,视频平台以“直接联系原发媒体沟通删稿”“投诉理由不充分”为由多次反馈“投诉失败”,且认为原告公司投诉不符合要求,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作为义务。A搜索引擎公司在投诉通知中提交了公司身份材料、涉案视频网络地址、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法律并未对通知规定更为严格的门槛,初步证明材料已能够显示涉案视频具有侵权的高度可能性。因此,短视频平台在收悉投诉后近半月时间内仍未删除涉案视频,其主张“投诉不符合网站制定的投诉规则”“属于无效投诉”的意见于法无据。

最终,该视频平台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十多万元。北京四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汪璟璟 通讯员 刘津宁

编辑:朱亮

责编:范永松 王蓉

审核:冯飞

来源:上游新闻 编辑:丁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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