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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热议:“狗咬狗”案判了:“肇事犬”未栓绳,犬主被判赔1800元
2022-12-28 10:08:20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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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狗咬伤人要赔偿,那么狗咬伤狗,责任应当怎么分担?日前,槐荫法院就审结的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事关文明养犬,大家一起来看看——

某日傍晚,老方正悠闲地在小区遛狗时,迎面一只未拴狗绳的狗突然朝他的小泰迪犬跑来,老方见势不妙,想要顺势驱赶,不想那只狗不仅毫不害怕,反而猛扑过来将老方的泰迪犬咬伤。

自家“毛孩子”受伤后,老方心疼不已,抱着狗狗到宠物医院进行治疗,花费治疗费1800元。老方找到“肇事狗”的主人小林,与其协商赔偿狗狗治疗费事宜未果,故将小林诉至槐荫法院,请求判令小林赔偿损失1800元。

小林辩称,自家的狗只是想和老方家的小狗玩耍,被老方一吓唬,受了惊吓才扑咬过去,双方均存在过错,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槐荫法院通过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对当天小林遛狗不拴绳及小林的狗咬伤老方的狗的事实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小林作为犬只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应当尽到管理义务,避免其饲养的动物对他人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并不得妨碍他人生活。本案中,老方的宠物狗系其合法个人财产,因小林遛狗时不拴绳,对自己饲养的动物未尽管理义务导致老方的宠物狗被咬伤,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老方对此亦存在过错,故小林应对老方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老方提交的狗狗被咬伤的照片、治疗的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据,法院对老方主张的1800元治疗费金额,予以采信。

最终,槐荫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支持了老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牛中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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