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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维持死刑,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受害者家属:可以告慰父亲,但伤害无法弥补
2022-11-30 13:05:28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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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曼

劳荣枝庭审现场图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劳荣枝方旁听家属介绍,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要进行申诉。

一审判决中,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

二审宣判结果公布后,劳荣枝案受害者家属“小木匠”的儿子发视频回应,称“今天得知劳荣枝已经被判死刑,终于可以去告慰父亲了,给父亲一个交代了,但是也无法弥补他对我们家的伤害。”

“小木匠”儿子表示:“这些年她(劳荣枝)在外面过的逍遥法外的生活,对我们的伤害,我妈这些年一个人拖着我们3个孩子,也特别的不容易,导致现在的身体也不是特别好。”

最后,小木匠儿子表示,“以后我们会带着母亲好好生活,本来一个完整的家庭,就由于她的种种行为,导致我们没有了父亲,失去了父爱,希望以后的生活可以慢慢好起来。”

据悉,1999年,法子英与劳荣枝窜至安徽省合肥市,租了一套房。为谋取钱财,他们绑架了男子殷某。为逼他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到合肥市六安路以有木工活为由将被害人陆某明(小木匠)骗至租住处。法子英在厨房用刀将陆某明杀害,并将其头颅割下拿给殷建华看,将陆某明的尸体放入冰柜。

陆某明和妻子朱大红育有3个孩子,他曾是家中的顶梁柱。陆某明死后,朱大红一个人撑起了这个家,将3个孩子抚养长大。

小木匠女儿在采访中落泪,往期报道

30日上午,劳荣枝的哥哥旁听了二审宣判,劳荣枝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劳声桥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进行申诉。

此前报道,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2020年12月21至22日,劳荣枝案一审开庭时,她对检方指控的抢劫罪、绑架罪表示认罪认罚,但对故意杀人罪提出异议,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在8月18日的二审法庭外,劳声桥称,一审存在程序和证据上的违法(一审法院审判组织的组成人员违法,系三人合议庭,一审法院违反了回避制度,一审法院在起诉的罪名外给劳荣枝增加了故意杀人罪属于程序违法),这次二审,法院很有可能会发回重审。

在二审判决中,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游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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