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河南热线 > 河南圈 > 圈层资讯 > 正文
全球最资讯丨电影票不退不改,规矩到底该怎么改
2022-09-24 08:55:46 来源: 大河报网
关注河南热线


(资料图)

买了电影票,突然没时间看,能否退改签?日前,多家媒体以“江苏省消保委发声”为题报道后者对电影票退改的一则推文,其认为电影票与火车票、机票提供服务都有时效性,综合考量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可参照火车票、机票的退改签规则,根据退改签早晚、距开映时间等制定差异化、阶梯式的退改签收费标准,有条件地允许退改,让退票规则也变得友好一些。

事实上,此番江苏消保委发声更多是依托于生效司法判例的“以案说法”,这种做法与协会定位高度契合。根据法律授权“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以及“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可以说,这是新媒体传播层面消费者组织通过自身渠道主动介入、敏锐捕捉消费维权案例的积极做法。不是所有消费者都会关注一个与己相关的普通案例,个体也很难长期追踪一场消费维权诉讼的最终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消保委的专业提醒是分内事,确实很有必要。

从江苏消保委“挖掘”出的判例情况看,从头到尾,无论是因为两张电影票而愿意寻找法定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消费者,还是接到消费维权诉求的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后续对此进行司法审理的法院,对待两张电影票引发的这场纠纷,态度都非常端正且积极。甚至不惜诉诸公堂的电影院经营方,在不理解相关处罚时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做法,同样应当得到尊重。只不过,从这个案例也可以看出,电影票“不退不改”的行业做法,在经营者内心所建立起的某种“确信”,确实也根深蒂固。

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司法审理,对电影票能否退改签的态度显然是非常明确且一以贯之的,影院经营方单方面在格式合同中设置退改签规则、关闭退票与改签程序,事实上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在法律范畴中属于无效条款。只是说,正因为“几张电影票”本身价值有限,以及更大层面消费群体基于时间成本的诸多考虑,选择默认了电影票“不退不改”的所谓行规。因为“民不举”,所以才有经营方的理所当然,以及对部分权利意识驱动下的消费维权,和对依法进行的市场监管处罚的不适应。

话题引发关注,说明事情并非个例,电影票“不退不改”的做法,受害者众。不是所有消费者都有能力或有意愿介入到可能很繁琐的维权争议过程。这就要求包括消费者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在内的社会性干预力量,在出现消费者自主维权时,主动提供帮助、积极作为,而不是“只收到、不回复”的冷处理,要主动通过个案不断释放明确的监管讯号与司法态度。

让电影票“不退不改”这种行业陋规有所收敛、不断修正。通过司法判例“以案说法”,不只是司法机关的职责,同样也是包括消费者组织、监管部门在内的分内事。江苏消保委的建议比较温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主动介入执法,对影院具体经营行为、退票规则进行合规审查和纠正,甚至检察机关也有必要循此发现消费公益诉讼的相关线索,推动消费公益诉讼以解决行业性问题,而不只是局限于个案层面开展释法指引。只有立即行动,才能让普遍意义的消费者不必再遭遇退票难题,或者在出现“不退不改”情况时,可以有更主动的维权举动,从根本上改变电影票“不退不改”的所谓江湖规则,扭转影院经营方胜券在握的某种错觉。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赵鹏宇

责任编辑:hN_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