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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资讯!电动车入户充电引发火灾殃及邻居,责任由谁承担?法院:厂商承担50%赔偿责任
2022-08-24 19:55:59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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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 通讯员 鲁维佳 刘晨阳

小区居民将电动车带回家中充电引发火灾,导致邻居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近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电动车入户充电引发的纠纷,判令由厂商、使用者及物业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电动车入户充电引发火灾殃及邻居,伤者将厂商、物业和车主告了】

2018年4月,庞某在某电商平台上的某品牌旗舰店下单购买了一辆折叠电动自行车,支付货款1999元。在商品详情界面,商家承诺,电池使用寿命为5年。

2021年5月,庞某在将电动车放置在家中充电时,电动车突然起火、爆炸,造成火灾,导致庞某房屋及部分屋内物品损毁、邻居林某受伤住院。

火灾扑灭后,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在充电过程中,该电动车电气故障引燃可燃物起火成灾。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显示,火灾发生时庞某所居住小区存在消防车通道不通畅,车辆、物品等占用通道情况。

后经法院审理,庞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邻居林某伤愈出院后,因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遂将庞某、案涉电动车的生产及经销商某广公司、电商平台经营者某网络公司与案涉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某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四方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在案件审理期间,某网络公司与林某达成和解协议,林某自愿撤回对某网络公司的起诉。

法庭上,生产及销售商某广公司表示,该公司生产的车辆经检验为合格,无质量问题,交付给购买人庞某的车辆,在投入流通时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也不存在产品缺陷;不能证明起火的电动车就是该公司销售的,有可能是其他电动车引起的 火灾。

庞某则表示,自己在发生火灾后,已采取了拔掉插座、泼水等措施积极灭火,且其在逃生时,也大声进行了呼救,林某在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逃离,自身存在过错,物业公司堵塞消防通道亦存在过错,其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物业公司则表示,该公司对案涉火灾的发生、扩大没有过错,在火灾发生时积极配合消防救援,事后及时维修设施设备,故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应驳回林某对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厂商、物业和车主共同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庞某将电动车放在家中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对林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某广公司作为电动车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电动车属于特殊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电动车应取得生产许可证或相关国家认证,但该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庞某下单购买前具备生产和销售电动车的资质,具有生产许可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及取得合格证等,即案涉电动车可能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而该缺陷导致案涉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引发火灾,并已给林某造成损失,某广公司对损害后果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物业公司未保障地面消防通道畅通,存在过错,应当对林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庞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某广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某物业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判令庞某赔偿林某各项损失共计515.45元;某广公司赔偿林某1288.63元;某物业公司赔偿林某257.73元。

判决生效后,某广公司与某物业公司履行了相关赔偿义务,庞某却几经催促未能履行,林某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庞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多次对其家属释法明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庞某的妻子代为履行了500余元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丁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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