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上海查处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经营者
2022-03-31 22:43:47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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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上海部分区域封控期间居民基本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的平稳有序,连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今天(3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再曝光一批违法经营者。

消费者如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张某哄抬价格案

近日接到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张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某外卖平台销售蔬菜。其中,红萝卜、白萝卜、西红柿、洋葱的进销差价率分别是369.5%、154.5%、133.3%、213.3%。

在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当事人销售上述蔬菜的进销差价率高于202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的最高进销差价率(红萝卜、白萝卜、西红柿、洋葱分别是212%、90.9%、80.6%、133.3%)。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拟责令当事人改正,多收取的1255.05元应当退还消费者,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将予以没收,并处罚款6275.25元。

某公司长宁虹梅路店哄抬价格及不明码标价案

市场监管部门日前检查时发现,某公司长宁虹梅路店从事蔬菜商品销售,现场未对韭菜、芦笋、生姜等蔬菜进行价格标示。当事人还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抬高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达122%,超出了202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的最高进销差价率(44%)。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及哄抬价格。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某水产品经营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对虹口区某水产品经营部位于曲阳菜市场经营的摊位进行执法检查,现场价格公示牌标示鲫鱼为13元/斤,实际经营中以20元/斤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曹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开展检查。经查,曹某在菜场销售白萝卜时实际销售价格为8元/斤,未按其经营场所内公示的“5元/斤”的价格进行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某粮油商店不明码标价案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某粮油商店内销售的峰兰品牌预包装大米未标注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某超市不明码标价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对位于闵行区安宁路的某超市开展监督检查。在该店查见其销售的大白菜、卷心菜、洋葱等蔬菜以及鲜奶、酸奶等奶制品未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

题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文中图片: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来源:上观新闻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