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踩坑”店主拒不退钱?法院查扣其名下车辆后立马慌了……
2022-03-18 16:54:06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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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 通讯员 鲁维佳 刘晨阳

近年来,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不少人的选择。然而在消费者们“买买买”的同时,也因一些网购“踩坑”的经历而不胜其烦。如果买到质量有瑕疵的商品,该如何维权?3月17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消费者因买到“问题商品”所引发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王某拿到了1万余元的赔偿款。

【网购的小家电无法正常使用,店主却不愿退款?法院这样做】

2019年“五一”“小长假”期间,王某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徐某所经营的店铺内下单购买了两台小家电,然而货物收到后不到一周,王某就发现家电存在质量问题。

联系卖家换货后,王某发现新收到两台家电依然无法正常使用。多次联系卖家徐某要求退货退款无果后,王某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做出民事判决,判令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王某货款3193元,并赔偿损失7266元,共计10459元。

因判决生效后,徐某并未履行,王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并向其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约定的义务。

面对执行法官的劝导,徐某施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名下有一辆轿车可供执行,遂对该车进行了查封,然而因车辆的流动性较大,加之被执行人行踪难觅,使得该车一直得不到实际控制。

3月16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锁定”了徐某名下轿车的具体位置,随后赶赴现场成功扣押了车辆,并电话通知了徐某。得知该消息的徐某这才慌了神,当即表示会就还款事项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请求执行法官不要扣车。随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徐某全额履行了1万余元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民生案件无小事。“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惠济区法院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持续提升执行质效,以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法官说法】

执行法官随后表示,网络购物因具有价格较便宜、购物更便捷等特点,深受不少人特别是年轻消费者的喜爱。但在消费者享受购物方便的同时,因商品质量问题等引发的烦恼也随之而来。

为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擦亮双眼”再“剁手”。

一要注意谨慎选择购物平台及商家。消费者在网购商品尤其是价值较高的商品时,要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备案信息齐全的知名电商平台购物,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同时要注意仔细阅读平台交易规则特别是退换货交易规则,商品售后、保价、争议解决条款,并从商家有没有经营资质或许可、商品是否允许退换货以及商家的售后服务是否完善等各类因素进行横向对比,“货比三家”之后,再决定是否选择该平台及商家。

二要小心下单。消费者面对心仪的商品心动的价格,不要急于付款,要注意仔细查实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等有关信息,同时注意通过查看其他买家评论等方式获取商品真实情况,对于一些“保证正品”“海外代购”“保修两年”或者“假一赔十”之类的承诺,要格外留心,并通过官方支付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字眼冲昏头脑,而使用“二维码”支付或避开平台交易,防范“套路”“陷阱”。

三要增强证据意识,消费者在下单后要注意第一时间保存商品交易信息、聊天记录、产品照片等关键性证据。如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通过拍照、录像、封存实物等方式证明。就问题的解决,可以先行和商家沟通,要求维修或者退换;和商家无法沟通或者不能满足消费者要求时,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通过消保委协调解决;以上两种方法仍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王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