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公布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值得一看
2022-03-10 13:44:58 来源: 大河报网
关注河南热线

3月10日,记者了解到,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市消协发布了“漯河市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在日常消费中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案例1:银楼误导消费 消协调解维权

2021年3月9日,市民朱女士来到市消协投诉,称其在我市某银楼购买黄金首饰时,在导购员误导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首饰。后来,她要求商家退换,遭到无理拒绝。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银楼有“一口价”和按克计价两种类型的金银首饰。导购员在未充分介绍说明的情况下,误导消费者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首饰,消费者付款回家发现购买的黄金首饰重量远低预期。

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银楼老板同意将朱女士的黄金首饰换成按克数计重的黄金首饰,消费者对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2:陈皮中有烟头 消费者获赔千元

2021年4月14日,王老先生到市消协投诉,称其在我市某医院购买的陈皮中发现了烟头,遂来到消协咨询,希望能得到帮助。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确定王老先生购买的陈品产品为许昌市某药业公司生产。经过与该公司联系沟通,该药业公司同意依法赔付王先生1000元,并对王老先生赔礼道歉,同时表示将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案例3:未经允许改套餐 消协调解讨公道

2021年3月30日,消费者佟先生电话投诉称,某通讯公司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其手机套餐,之后跟该公司多次沟通要求恢复为原有消费形式,未得到解决,还被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若不想使用目前套餐就“携号转网”。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到,佟先生使用的手机卡是十多年前办理的,没有最低消费要求。该通讯公司在未经佟先生允许的情况下为其订购了每月28元的消费套餐,套餐包含国内语音通话时长和省内流量。但佟先生为盲人,没有流量使用需求,且每月通话时长也很少,套餐内容对佟先生来说并不合适。

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佟先生的特殊情况,该公司为其提供每月9元的消费套餐,并赠送10元话费。

案例4:消费者买到“旧苹果”市消协调解获赔偿

2021年6月15日,消费者宋先生投诉称其在我市某手机商城以34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苹果XSMax手机,购买时店员出示的验机报告显示该手机为新机。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宋先生发现手机序列号已激活一年多,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时遭到无理拒绝。

经核实,该手机确实在出售前已经被激活,但当时为宋先生服务的店员已经离职。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手机店老板同意赔付宋先生5000元,并当场支付。

案例5:面部美容遭毁容 消协调解获赔偿

2021年6月,赵女士到市消协投诉,称其在郾城区某养生馆花费1.5万元购买了该店的美容套餐,接受服务后第二天就出现面部僵硬、颧骨增大,满脸褶皱等问题。如今两个多月了,仍然不见好转,要求商家赔偿时,遭到无理拒绝。

经调查,赵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1.5万元,并补偿其3000元医药费。

案例6: 收款之后玩“失踪” 消协出手解民忧

2021年9月23日,消费者宋先生及其同村5位村民来到市消协投诉,称该村二十多户村民于2021年9月初参加了某化肥公司举办的化肥宣传推广活动,与该公司销售人员签订了化肥购买协议,约定两天内送货到家,并交付了2000元钱订金。之后,化肥没有按时送到,预留的联系电话也打不通了。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找到了该化肥公司的业务主管人员。经调查,该公司销售人员在活动中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合同丢失,因此没有及时联系到该村村民。该化肥公司的业务主管人员当场立即安排发货,并向订购化肥的村民表达了歉意。

案例7:参加培训起纠纷 消协介入助维权

2021年4月23日,李女士投诉称其在我市某驾校花费2600元报名学习车辆驾驶技术,几天后因自身原因无法进行学习,与驾校协商退费。驾校要求李女士为驾校推荐一名学员后才肯退费。

经调查,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驾校校长表示会立即退费,并整顿纪律。

案例8:课时计费有争议 消协出面解纠纷

2021年10月20日,张先生电话投诉其于2021年7月5日在召陵区某校外辅导机构花费8800为孩子购买了从7月14日到12月5日的学习辅导课程。孩子学习了40天后,现该店办公地点要搬到其他地方,投诉人认为该地址过远要求退费,但商家仅退还学费3000余元。张先生认为商家退费时计算方式不合理,少退还了2000多元。

经调查,商家退费时是按小时计算的,消费者认为应该按月计算。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再退还消费者1000元。

案例9:餐馆转让退卡难 消协出面帮维权

2021年7月31日,消费者崔先生电话投诉称其在某饭店办了一张充值卡,卡内还有500余元的金额未消费,现在因该餐馆店铺到期已经转让,无法找到原经营者,希望消费者协会能帮其挽回损失。

通过多方查询,市消协工作人员终于和原饭店老板取得了联系,对该店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老板当场退还给崔先生剩余的款项。同时,该老板当天在原饭店门口张贴告示,告知办卡顾客其联系电话和退款方式。

案例10:装修房子起争执 消协调解息纠纷

2021年8月1日,消费者付先生到市消协投诉称2021年4月1日,他与某装修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装修的总金额为10万元,并支付了工程的首期款6万元。双方约定于2021年7月1日交房,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消费者付先生发现装修公司并未严格按事先约定的设计施工。付先生与该装修工程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多次协商都未达成很好的结果。

2021年6月份,该装修工程公司要求其支付第二阶段的工程款时,付先生拒绝支付,表示只有该装修工程公司按照原设计方案进行对错误之处修正后才付款。该装修工程公司予以拒绝,并停止了施工。

经过调查核实,该装修工程公司确实没有严格按照约定设计方案施工,应负有违约责任。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装修工程公司同意对付先生指出问题进行改正。

来源:漯河日报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