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河南这家医院标*项目可实现全国互认
2022-03-01 18:57:53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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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郑超

3月1日起,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实行结果互认。政策落地首日,河南各医院情况如何?在执行中有哪些问题?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探访得知,有的医院的检查、检验项目前标有*号的,即为全国互认,公众在就医时无需重复检查。不过,也有六种情况例外。

同时,对于“结果互认”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律师表示:因为互认的前提就是标准的统一,该办法实施以后会避免因检查检验引起的相关纠纷。

【3月1日起,这些检查检验结果全国互认】

罗女士是个“郑漂”,老家在山西。由于身体素质较弱,平日里没少和医院打交道。

她的工作地点在郑州市金水区,居住地在中原区,因此会根据行动轨迹在两个区的医院看病。让她有些郁闷的是,A医院做的检查,B医院往往会要求再做一次,而两次检查时间还没超过半个月。

“重复做检查,有这个必要吗?”罗女士还提到,甚至回老家时,C医院更加不会参考前两家医院的检查结果,仍然要求再做一次检查。

罗女士的情况,是许多患者就医时的缩影,也屡屡引起大家的诟病。不过,像这样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再做一次检查的现象,从今天起,这一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该《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那么,哪些检查检验支持互认?

《管理办法》要求,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探访郑大一附院:患者可注意*号,这代表“全国互认”】

对于公众来讲,如何判断互认标志?

3月1日上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来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探访,发现在患者打印出的检验单最下方,标着几行小字,其中提到“项目名称前标有*标识的,即为全国互认项目(全国HR)”。

此处的HR,可不是大家普遍理解的“人力资源”的意思,而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

《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

《管理办法》提到,满足国家级质量评价指标,并参加国家级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全国。满足地方质量评价指标,并参加地方质控组织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该质控组织所对应的地区。不同地区通过签署协议,共同开展检查检验互认工作的,应当由有关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组建或者指定质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参加相关质量评价并合格的,互认范围为协议地区。

不过,也有部分医院并未开始施行这一政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河南全省医院已实行三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但此次“结果互认”新政策下,具体对医院有哪些新的、细化的要求,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方案。

【存在这六种情况时,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

《管理办法》指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鼓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同时,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

不过,当检查检验结果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患者需重新再做一遍检查。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一是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二是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三是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四是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五是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六是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律师:标准统一是互认前提,出现纠纷各自担责】

多年来,医疗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部分: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收入、检查检验收入。

业内人士表示,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检查成为医院收入而非成本,医院需要这部分收入来支持正常运行。此次“结果互认”的政策,无疑给医院带来了一次权衡和考验。

同时,从医院的角度出发,也在积极规避由“全国互认”引发的法律风险。

《管理办法》显示,对于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而产生纠纷的,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伪造、变造、隐匿、涂改检查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违规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该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就是统一检查检验结果,解决患者在转院过程中,出现重复检查检验、其他医院对原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不认同等情况,节约医疗资源和成本。

因此,付建认为,该办法实施以后会避免因检查检验引起的相关纠纷,因为互认的前提就是标准的统一,如果因为检查检验结果导致其他医院误诊的,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检查检验和诊断是分开承担相应责任的。”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任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