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菜农申请公开征收房信息,街道未答复被认定违法
2022-03-01 16:24:03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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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的湖南省新化县枫林街道燎原社区居民孙益民原本是一名菜农,2020年10月20日,新化县政府枫林街道办组织多部门人员将其蘑菇房强制拆除。

为了解社区拆迁摸底调查等信息,孙益民于2021年11月18日向枫林街道申请信息公开,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等来街道的答复。于是,孙益民向新化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新化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枫林街道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违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3月1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孙益民处了解到,2月28日,他收到新化县政府邮寄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确认枫林街道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违法,责令枫林街道依法进行答复。

孙益民向记者提供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孙益民向新化县政府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称,2021年11月18日,孙益民向枫林街道通过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新化县2013年第二批次用地建设项目报批前:乡镇对拟定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登记的入户摸底调查表》,不过,枫林街道在2021年11月24日签收后,枫林街道未作出任何答复。

被申请人枫林街道向新化县政府答复称,申请人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经核实,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入户摸底调查程序。因2013年第二批次用地系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故无入户摸底调查表可供查询,该情况在申请人信访时予以了口头答复。

▲孙益民家“蘑菇房”被强拆前的情景。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法定期限过后,孙益民向新化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新化县政府认为,2021年11月18日,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的方式向被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被申请人于11月24日收到后至今未作出书面答复。虽然被申请人在答复书中称其没有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将该情况在申请人信访时予以口头答复,但被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无法证明其已履行了法定义务。

2022年2月25日,新化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确认枫林街道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违法,责令枫林街道依法进行答复。

3月1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枫林街道办主任周红,电话提示正在通话中,去信息未获回复。

上游新闻此前刊发《湖南菜农赢了蘑菇房被强拆官司,老婆因阻止被捕》报道显示,2020年10月20日,枫林街道办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法律文书,没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履行违章建筑认定、告知、听取申辩、达成补偿协议、责令拆除的情况下,以孙益民夫妇房屋在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为由,组织多部门人员将其蘑菇房强制拆除。孙益民夫妇不服起诉,2021年9月26日,娄底涟源市法院下发判决书:新化县政府枫林街道办于2020年11月20日强制拆除孙益民、禹益娟涉案砖木结构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不过,其妻子禹益娟在下发行政诉讼胜诉判决书的前9天,当地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被执行逮捕。

上游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禹益娟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一案已被移送至新化县法院,等待开庭审理。

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来源:上游新闻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