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两次徒步翻山至缅甸 重庆一男子因偷渡被判刑
2022-02-24 18:38:20 来源: 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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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着发财梦,江津一名男子徒步翻山偷越边境到缅甸务工,没想却触犯了刑法。近日,江津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怀揣发财梦 男子徒步翻山到缅甸

张某是江津区的一名普通90后“打工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缅甸某机构招人,每个月加上提成有上万元收入,便心动不已。

2020年3月,他在与对方取得联系后,乘坐飞机到达西双版纳。在对方安排人员的指引下,张某乘车至一山路小道,随后便下车徒步翻山。经过两小时的路程,张某终于达到缅甸境内,并与招聘机构取得联系。

打工落空 花3000元偷渡回国

没想因为疫情原因,该机构并未营业。他在认识了一个叫“阿明”的工作人员后,便被要求返回。

张某在其指引下,联系到当地不法分子,花费3000元帮助其偷渡回国。同年5月,张某到达云南省景洪市勐龙镇时,被边防警察抓住隔离并被行政拘留。

张某这一次缅甸之行虽然没有赚到钱,却结实了新朋友“阿明”,并为他第二次偷渡,提供了帮助。

再次偷越国(边)境 男子被判刑

2020年12月,“阿明”与张某取得联系,让张某过去帮忙。张某再次通过同样的方式来到缅甸境内。去年7月,张某通过云南省孟连口岸勐啊通道回国。当月,张某因偷越国(边)境被云南省孟连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去年9月,经江津区公安民警传唤,张某到油溪派出所接受调查。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为到境外务工,采取徒步翻山的方式偷越国(边)境,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被处以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综合张某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江津法院最终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提醒

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不仅对国防安全带来影响,在疫情席卷全球的当下,更会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

此外,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往往与走私、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偷渡人员常常还会受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伤害。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遵守的规定,也请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偷越行为的危害,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来源:上游新闻 编辑:牛中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