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处理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混运,有权拒接
2022-02-24 11:12:07 来源: 大河报网
关注河南热线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

日常生活中,垃圾混装混运现象依然存在,这种现象势必给垃圾分类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对实践中出现的混装混运问题,我省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什么规范措施?2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说,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分类投放后混装收集运输问题,《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禁止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和处理。

《办法》提出建立垃圾分类分段监督机制,即各环节的参与主体,即垃圾分类处理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应当对各自前端环节是否符合垃圾分类规定进行监督,形成末端倒逼前端监督工作链条,确保分类要求落到实处。

李大可介绍,《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投放分类不规范,管理责任主体监督不到位,收集、运输单位应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处理单位在接收生活垃圾时,发现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收集、运输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有权拒绝接收,并向垃圾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王凤华